APP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最小必要评估规范 录音信息 (T/TAF 077.10-2021) 团体名称为电信终端产业协会
主要起草人:秦齐祺、张娜、高星照、宁华、王艳红、杜云、陈鑫爱、武林娜、周飞
起草单位: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移动应用软件对录音信息的收集、使用、存储、删除等活动中的最小必要规范和评估方法,并通过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的典型应用场景来说明如何落实最小必要原则。 本文件适用于移动互联网应用软件提供者规范个人信息主体个人信息中的录音信息的处理活动,也适用于主管监管部门、第三方评估机构等组织对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收集录音信息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和评估。
内容简要 随着移动通信技术的快速发展,移动互联网应用正逐渐渗透到人们生活、工作的各个领域,个人信息安全问题成各方关注的重点。越来越多移动应用软件使用录音识别实现场景体验、账户登录、移动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