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洗发沐浴露 (T/FDCA 005-2021) 团体名称为福建省日用化学品商会
主要起草人:姚娟、郭秋霞、苏国勇
起草单位:厦门舒菲娅化妆品有限公司、泉州市倍斯豪日用品有限公司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儿童洗发沐浴露的产品分类和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表面活性剂为主要有效成分配制而成的,用于儿童头发、头皮和肌肤清洁的产品,形态包括水状和略稠状液体。
内容简要 本标准规定了儿童洗发沐浴露的产品分类和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