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制品保质期 第1部分:固态速溶茶、抹茶和茶浓缩液 (T/CTMA 027.1-2021) 团体名称为中国茶叶流通协会
主要起草人:杨秀芳、孔俊豪、左小博、陈金华、黄建安、魏新林、谭蓉、涂云飞、吕杨俊、 刁春华、苏小琴、周春江、周绍迁、岳鹏翔、毛立民、董俊杰、周军勇、翁淑燚、楼情灿、郭洪涛
起草单位: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杭州茶叶研究院、湖南农业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福建仙 洋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大闽食品(漳州)有限公司、浙江骆驼九宇有机食品有限公司、浙江省茶叶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怡倍嘉茶叶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径山抹茶有限公司
范围:本文件适用于预包装固态速溶茶、抹茶、茶浓缩液等茶制品保质期。
内容简要 本文件规定了固态速溶茶、抹茶和茶浓缩液产品贮存的基本要求和保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