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幼儿园 幼儿管理规范 (T/SYMBJY 24-2021) 团体名称为沈阳市民办教育协会
主要起草人:钟军、范晓丽、刘一俊、金滔、宋海影、杜容深、张宇、闫晶、刘明慧、宋梓玮
起草单位:沈阳市皇姑区蒲公英实验幼儿园、沈阳市于洪区卓锦万代兰幼稚园、沈阳市和平区卓锦万代兰幼稚园、沈阳市浑南区万代兰幼儿园、沈阳市皇姑区文星堂幼儿园、沈阳市皇姑区朝阳一幼儿园、辽宁蒲公英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民办幼儿园幼儿管理的要求,描述了对应的证实方法。本文件适用于本协会内各民办幼儿园幼儿管理。
内容简要 幼儿管理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应明确幼儿管理的目的。幼儿管理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应确定在幼儿管理时各自负责的每项具体工作的内容。幼儿管理负责人在幼儿管理工作中应明确每项具体工作的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