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速无人车城市商业运营安全管理规范 第2部分 通用要求 (T/SZITS 002.2-2021) 团体名称为深圳市智能交通行业协会
主要起草人: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杨金才、夏华夏、曹恺、郭璁、刘煜、郑新、陆晓科、魏波、李扬、王达、庞伟、邓文杰、王雪、杨鹏、徐期林、梁伯栋、吴贺俊、李和言、肖卫东、曾向阳、陈谷、方菱、伊丽丽、陈黎明、杨漾、陈锐辉、赵忠厚、李霞、刘天承。本文件参与起草人:郎丹、张蕾、杨鹏举、刘欢、尹成庆、徐丝鹿、徐驰、黄佩、朱汉平、汪兴、蒋进曦、胡常青、焦胜才、黄勇、张海山、朱鹏、徐封杰、曾子铭、龚边、王永辉、郭大伟、王刚、孔旗、谭筠、朱久艳、孙荻菲、李钊、彭进展、张明、夏添、熊建、孟树兴、张建宏、黄耀霖、杨光、李靖、张德兆、李志杰、罗沛、芦海涛、许斯亮、胡小波、任学锋、熊伟、吴冬升、王飞仁、徐渠、宋若原、蔡尧、董万亮、查诚、王瀚基、严明、乔贞美、卢波、梁宇恒、李潇波、赵勍、夏舸、王石宝、张玉良、秦玉学、杨苡、石燕彪、孙国明、程逵、钱晓东、钟严军、孟曦、李大林、雷祖芳、刘鹏、吴勇军、钟小明、王晨智嘉、陈新市、勾海鹏、高一颠、吴雷、钟德刚、陈卫兵、王鲁佳、李作泉。
起草单位:本文件负责起草单位: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东风悦享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于万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普渡科技有限公司、众诚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智能交通行业协会、深圳市中安无人系统研究院、深圳市天地智能交通研究院、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北京)、中国安全技术防范认证中心、广东南天司法鉴定所、中国科学院安徽工业技术创新研究院、明链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职业技术学院、中山大学、深圳技术大学、新空间(中国)旅游规划设计研究院、山东理工大学、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本文件参与起草单位:阿里巴巴达摩院(杭州)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京东乾石科技有限公司、长沙行深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毫末智行科技有限公司、驭势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贵州翰凯斯智能技术有限公司、白犀牛智达(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中兴智能汽车有限公司、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广州极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票量(杭州)出行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仙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智行者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德科智控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优地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新坐标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中电车联信安科技有限公司、奇安信星與车联网安全实验室、北方天途航空技术发展(北京)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山东浩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易咖智车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云驰未来科技有限公司、长沙智能驾驶研究院有限公司、深圳市镭神智能系统有限公司、北京市仁信证科技有限公司、山东亿华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新石器慧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华砺智行(武汉)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欣易达驱动技术有限公司、深圳一清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洛必德科技有限公司。
范围:本文件适用于具备自动驾驶功能的低速无人车,其他车辆类型可参考执行。本标准规定了低速无人车开展城市商业运营的通用要求。适用于在户外及室内的公共场所,商业场所,以及学校、园区、景区、社区和公开道路,提供货物运输与配送、邮政快递、外卖送餐、移动零售、环卫保洁、安防巡逻、消防应急、农业园林作业等专业化服务的轮式低速无人车。其他履带式、轮履复合式、步足式低速无人车及类似功能的移动服务机器人可参考应用本标准。
内容简要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T/SZIT002-2021《低速无人车城市商业运营安全管理规范》分为以下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