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速无人车城市商业运营安全管理规范 第8部分 室内低速无人车 (T/SZITS 002.8-2021) 团体名称为深圳市智能交通行业协会
主要起草人: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郭璁、魏波。本文件参与起草人:杨金才、陆晓科、李扬、邓文杰、王雪、杨鹏、徐期林、肖卫东、杨鹏举、刘欢、尹成庆、徐丝鹿、陈谷、方菱、杨漾、陈锐辉、蒋进曦、胡常青、焦胜才、黄勇、张海山、朱鹏、徐封杰、郭大伟、罗沛、夏舸、钟德刚、陈卫兵、刘天承。
起草单位:本文件负责起草单位:深圳市普渡科技有限公司。本文件参与起草单位:深圳市智能交通行业协会、深圳市中安无人系统研究院、深圳市天地智能交通研究院、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北京)、中国安全技术防范认证中心、广东南天司法鉴定所、中国科学院安徽工业技术创新研究院、明链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新空间(中国)旅游规划设计研究院、长沙行深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深圳优地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洛必德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欣易达驱动技术有限公司。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低速无人车中室内型低速无人车的额外技术要求、运营要求及安全管理要求。其他运营模式相近的车辆类型可参考执行。
内容简要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T/SZIT002-2021《低速无人车城市商业运营安全管理规范》分为以下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