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抛光打磨用湿式除尘一体机 (T/EERT 018-2021) 团体名称为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
主要起草人:占国斌、林世权、谭培、汪圣华、贾波、牟杰、朱建淼、童潮镇、赵忠、刘海标、金凯凯、黄鹤、胡晶晶、王宇浩、傅永明、楼陈勇、喻晓刚、何显龙
起草单位:浙江洁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省应急管理科学研究院、宁波乾业安全科技有限公司、温州安帮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温州泽安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温州国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万丰奥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凯迪仕实业有限公司、温州丰华家具五金厂
范围:本文件适用于工贸企业金属制品表面机械打磨、抛光产生粉尘的就地捕集、湿法处理的湿式除尘一体机装置。本文件不适用于仅使用自激原理的湿式除尘一体机装置。
内容简要 本文件规定了金属抛光打磨用湿式除尘一体机的分类与命名、技术要求、日常维护、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包装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