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乙烯(PE)类生态降解塑料 第7部分:垃圾袋 (T/CAB 0118.7-2021) 团体名称为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
主要起草人:周经纶、刘昊哲、刘飞、王丽红、程武林、侯焕、包乌日那、陈楼、李林林、李鸣晓、吴雄杰、林龙飞、樊境朴、李元月、朱磊、刘亚平、刘丽华、刘同旭、阮久勇、张占学、孟凡勇、王加宁、唐新德、汪晓涵、曾旭君、徐沛、黄暄暄、王永易、李志辉、李倩、赵志、张圣斌、王洋
起草单位:山东天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宿州妙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宿州中科德润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国科(未来)山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兴旺环保代塑材料开发有限公司、国家包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济南)、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国家高分子材料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安徽)、北京印刷学院、中国兵器工业集团第五三研究所、安徽省包装印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广东省科学院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潍坊华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雄县代代旺包装有限公司、山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山东省科学院生态研究所、山东交通学院、山东非金属材料研究所、潍坊泰霖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山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山东胜洋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范围:本文件适用于以聚乙烯(PE)类生态降解塑料专用料制造的聚乙烯(PE)类生态降解塑料垃圾袋。
内容简要 本文件规定了聚乙烯(PE)类生态降解塑料垃圾袋的术语定义、分类、标识、质量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以及回收处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