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跑者”标准评价要求 汽车用天然气发动机 (T/CSTE 0122-2021) 团体名称为中国技术经济学会
主要起草人:黄德军、田茂军、李军银、刘坤、向本杰、杨杰、俞奎、丁浩然、吴宇波、李虎、吴自卫、王晓亮、刘阳、程伟、刘磊、李静波、陈万应、郭文军、张德福、宫宝利、蒋习军、杜宝程、谷雨、唐卜、徐辉、杜利锋、杨朔、金晨红、管金鑫、赵学智。
起草单位: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潍柴西港新能源动力有限公司、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一汽解放发动机事业部、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北京福田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成都云内动力有限公司、重庆凯瑞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汽车用天然气发动机“领跑者”标准评价的术语和定义、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及等级划分。本文件适用于M2、M3、N2、N3及总质量大于3500kg的M1类汽车用天然气单燃料发动机的企业标准水平评价。相关机构在制定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估方案时可参考使用,企业在制定企业标准时也可参照使用。
内容简要 4.2评价指标分类4.2.1汽车用天然气发动机“领跑者”标准中所包括的指标分为基础指标、核心指标和创新性指标。4.2.2基础指标包括:OBD、曲轴箱压力、尾气排放。4.2.3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