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教室分级评估技术规范 第2部分:交互式投影系统 (T/SUCA 004.2-2021) 团体名称为深圳市8K超高清视频产业协作联盟
主要起草人:杨佳翼,朱正元,齐琪,张贤鹏,焦志刚,谢颂婷,谭凯,黄晓珊,白建军,刘莉,李振乐,唐洪波,徐遥令,沈思宽,张晓娜,胡永双,陈益军,黄卫东,冯艳丽,韩爽,连巧珍,顿胜堡,刘小保,周智恒,张明月,游迎荣,罗中华,汪俊,郭存益,陶玉梅,闫科锋,宋文平,夏发钦,林洺锋,谭晓悦,梁继允,冯南飞,张哲。
起草单位: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赛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广州视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康冠商用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青岛海信商用显示股份有限公司,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TCL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联想(深圳)电子有限公司,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兴视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华南理工大学,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鸿合创新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容简要 本技术规范规定了智慧教室中交互式投影系统性能的分级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本技术规范适用于应用于智慧教室场合中的交互式投影系统的生产评价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