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焚烧处理用活性炭 (T/QGCML 206-2021) 团体名称为全国城市工业品贸易中心联合会
主要起草人:赵辉、王万寿、赵红平、张宇、尹蓉、侯敏、王先锋、邢建权、徐变胤、马海斌、程波、候剑、王起、焦美丽、耿建英、侯燕东、令狐鹏仑、靳世东、陈泽宇、李学亮、伍翠琼。
起草单位:山西新辉活性炭有限公司、杭州回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疆蓝天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内容简要 本文件规定了垃圾焚烧处理用活性炭的术语和定义、一般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文件适用于大气污染控制和煤燃烧污染防治用活性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