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锗[68Ge]镓[68Ga]发生器及医用镓[68Ga]放射性药物的质量标准 (T/CI 046-2021) 团体名称为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
主要起草人:朱朝晖、王国昌、朱霖、王凡、杨志、徐白萱、汪静、兰晓莉、朱小华、缪蔚冰、胡硕、刘建军、陈跃、王峰、张云
起草单位: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大学、北京大学肿瘤医院、解放军总医院第一医学中心、空军军医大学西京医院、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南大学湘雅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南京市第一医院、原子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医疗机构使用锗[68Ge]/镓[68Ga]发生器和医用镓[68Ga]放射性药物的质量控制标准。鉴于医用镓[68Ga]放射性药品的特殊性,为了保证医用镓[68Ga]放射性药品质量及其用药安全有效,根据《药品管理法》和《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特制订本指导原则。本指导原则适用于自行制备医用镓[68Ga]放射性药物的医疗机构(具有第四类《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对医用镓[68Ga]放射性药品的质量控制。用于其他目的镓[68Ga]放射性药物可参照执行。
内容简要 4. 医用锗[68Ge]/镓[68Ga]发生器的技术规格和质量控制要求锗[68Ge]/镓[68Ga]发生器由母体核锗[68Ge](半衰期约为271天)和子核镓[68Ga]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