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农业标准化 第3部分:良好行为评价规范 (T/GVEAIA 015.3-2022) 团体名称为中关村绿谷生态农业产业联盟
主要起草人:侯照东、付新华、朱立志、刘树明、孙振华、王立、宋兵、王茹、王德相、师光禄、曹挥、闫午斌、马永江、郭凤来、伍绯、孙然、侯权恒
起草单位:北京炎黄医养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中农生态农业科技研究院、北京华夏沃土技术有限公司、中关村绿谷生态农业产业联盟、内蒙古蒙商产学研联合会、山东省供应链管理协会、山东省农业产业化促进会、高密中医农业投入品研发中心、包头市乡村振兴开发协会、北京苗谱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山东良心德园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世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中资华冠供应链管理(包头)集团有限公司、上有胜特包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中医农业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的术语和定义、评价对象、基本要求、评价依据、评价管理、评价服务。本标准适用于中医农业市场主体、行业组织、第三方机构作为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认定的依据,其他相关评价活动也可参照使用。
内容简要 一、评价对象1、中医农产品评价对象包括植物生产、食用菌栽培、禽畜养殖、水产养殖、蜜蜂养殖、野生采集类的初级农产品和经过加工的各类食品与农副产品。中医农产品评价对象应符合GB/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