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废物检验检疫规程 第3部分:木、木制品废料 (SN/T 1791.3-2006) 主管部门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行业分类所属农、林、牧、渔业。
起草单位: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
起草人:李宁生 等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废物检验检疫规程 第3部分:木、木制品废料 (SN/T 1791.3-2006) 主管部门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行业分类所属农、林、牧、渔业。
起草单位: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
起草人:李宁生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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