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商品衡器鉴重规程 第4部分:轨道衡鉴重 (SN/T 0188.4-2011) 主管部门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行业分类所属制造业。
起草单位: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
起草人:姚逢辰 等
进出口商品衡器鉴重规程 第4部分:轨道衡鉴重 (SN/T 0188.4-2011) 主管部门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行业分类所属制造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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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人:姚逢辰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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