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 (QC/T 688-2007) 主管部门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起草单位:南昌摩托车质量监督检验所、力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起草人:徐青、吴肇荣 等
声明:资源收集自网络无法详细核验或存在错误,仅为个人学习参考使用,如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