袋式除尘器用滤袋框架 (JB/T 5917-2006) 主管部门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起草单位:上海袋式除尘配件有限公司
起草人:朱德生、劳以诺 等
声明:资源收集自网络无法详细核验或存在错误,仅为个人学习参考使用,如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