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工程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导则 (DL/T 2759-2024) 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行业分类所属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起草单位: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三峡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起草人:本文件主要
起草人::彭丹霖、赵修江、唐锡良、王 超、陈永柏、郑磊夫、胡 金、俞士敏、汪昱昆、王小明、王东胜、邓 均、王鹏远、汪 洋、张 鑫、于 江、张译匀、王伶俐、孙 干。本文件主要审查人:汪 毅、谢施君、邓智春、宁文军、罗 彬、蒋 红、李精华、李 翔、张 季、邢 伟、李攀光、占乐军、谢 欣、聂锐华、李 鹏、张防修、郭庆超、郭志斌、陈在妮。
本文件标准规定了水电工程前期、建设期、运行期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的技术要求。本文件标准适用于大、中型水电站前期、建设期和运行期的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工作,小型水电站、抽水蓄能电站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