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线通信设备电磁兼容性要求和测量方法 第17部分:甚低功率活性医用植入设备以及相关外围设备 (YD/T 1312.17-2023)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行业分类所属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起草单位: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深圳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博鼎实华(北京)技术有限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同耀通信技术有限公司、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起草人:史锁兰、刘宝殿、安辉、周镒、谢玉明、张兴海、罗森文、刘殿铭、周锐、谈儒猛、曹珺飞、郑科、范广畅、蓝江鹏。
本文件适用于附录A中定义的各类活性医用植入设备以及相关外围设备。如果本文件与YD/T 1312.1在特殊条款、定义、缩略语上有冲突,以本文件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