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厂定期安全评价指南 第7部分:经验反馈 (NB/T 20442.7-2024) 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行业分类所属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起草单位: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苏州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岭澳核电有限公司、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中核武汉核电运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核工程研究(上海)有限公司
起草人:郭振武、吴楷文、范利银、邹建平、于雪良、陈滨、熊文彬、张锋、吴传军
本文件规定了核电厂定期安全评价中经验反馈要素的评价目的、内容、方法和流程。本文件适用于核电厂的定期安全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