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水堆核电厂用碳钢和低合金钢 第10部分:用填充金属焊接的2、3级设备用钢管 (NB/T 20005.10-2024) 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行业分类所属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起草单位: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
起草人:杨义忠、王永东、朱瑞峰、王谊清、王宇阳、袁炜、尤磊、黄弋力、许金才
适用于压水堆核电厂用填充金属焊接的壁厚为6.4mm~64mm之间,外径大于或等于405mm的15MnHR钢管,以及壁厚等于或小于80mm的Q260HR、Q265HR、Q295HR、Q355HR钢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