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空输电线路无人机巡检数据自动采集及处理规范 (DL/T 2697-2023) 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行业分类所属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起草单位: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武汉大学、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航检分公司。
起草人:本文件主要
起草人::付晶、邵瑰玮、彭波、蔡焕青、周立玮、杨必胜、彭向阳、丁建、郭可贵、吴奇伟、刘姜、杨宁、周啸宇、陈驰、李睿、陈怡、张英、昌国际、周杰、戴永东、毛鹏飞、廖如超、刘壮、吴华希。
本文件规定了架空输电线路无人机巡检数据自动采集及处理要求,包括可见光影像数据采集及处理、红外热图数据采集及处理、激光点云数据采集及处理、可见光点云数据采集及处理、数据存储与管理等。本文件适用于110(66)kV及以上架空输电线路无人机巡检数据的采集和处理,35kV架空线路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