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氢氧化钡 (HG/T 2566-2006) 主管部门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起草单位: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山西榆次金泰钡盐化工有限公司
起草人:李光明、王凤岐 等
声明:资源收集自网络无法详细核验或存在错误,仅为个人学习参考使用,如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