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设备专用测试仪器通用技术条件 第4部分:超低频高压发生器 (DL/T 849.4-2024) 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行业分类所属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起草单位:本文件起草单位: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南方电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西安旭之辉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湖北华中电力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起草人:本文件主要
起草人::郭卫、及洪泉、祝秀山、王斯琪、赵晓凤、白尧、吴旭涛、李陈莹、惠宝军、饶夏锦、唐庆华、张振存、孟美君。
本文件规定了超低频高压发生器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识、标签和随行文件、包装、运输和贮存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超低频高压发生器的生产和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