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硝基-1,2-重氮氧基萘-4-磺酸 (HG/T 3752-2004) 主管部门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起草单位:沈阳化工研究院、丹东锦龙染料化工责任有限公司等
起草人:李春梅、叶桂军 等
6-硝基-1,2-重氮氧基萘-4-磺酸 (HG/T 3752-2004) 主管部门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起草单位:沈阳化工研究院、丹东锦龙染料化工责任有限公司等
起草人:李春梅、叶桂军 等
声明:资源收集自网络无法详细核验或存在错误,仅为个人学习参考使用,如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不能下载?报告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