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工业用粒状一氧化铅 (HG/T 2325-2004) 主管部门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起草单位:天津化工研究院、张家港市氧化铅厂等
起草人:李光明、吴国庆 等
声明:资源收集自网络无法详细核验或存在错误,仅为个人学习参考使用,如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