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皮帽检验规程 (SN/T 0070-2003) 主管部门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行业分类所属制造业。
起草单位: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
起草人:董学武 等
声明:资源收集自网络无法详细核验或存在错误,仅为个人学习参考使用,如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