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美术馆数字化服务规范 (WH/T 106-2024) 主管部门为文化和旅游部,行业分类所属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起草单位:浙江美术馆、中国美术馆、中国科学院上海高等研究院、浙江旅游职业学院
起草人:杜群、安远远、黄涌、杨晓飞、杨鉴、金琳琳、张希丹、胡超、郑会平、张娜霞、白力民、李建华
本文件规定了公共美术馆数字化服务的基本要求、服务内容、技术支撑和安全保障。本文件适用于经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公共美术馆,以及提供公共美术服务的其他公共文化机构。经属地民政部门批准设立的非国有美术馆可参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