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实施规程 (JS/T 301-2024) 主管部门为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国管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司,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国家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财政部国库司,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湖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国网综合能源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
起草人:吴伟、王凯歌、王云飞、王震、袁阳、刘佳佳、张喆、刘洋、黄石、张海云、董诗国、杜芳新、张运贵、沈春雷、殷宏涛、孔庆儒、孙皓、王志光、章荣兵、陈炎明、黄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