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站设备检修管理导则 (DL/T 1066-2023) 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行业分类所属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起草单位: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科技服务中心、龙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龙滩水力发电厂。
起草人:本文件主要
起草人::关杰林、刘海波、李香华、谭大文、耿在明。
本文件规定了水电站设备检修计划、组织机构与人员、费用、物资与工器具、采购、质量、安全环保与职业健康、进度和文档等方面的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装机容量50MW及以上水电站,其他容量水电站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