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电厂烟气脱硝技术导则 (DL/T 296-2023) 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行业分类所属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起草单位: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节能环保分会、苏州西热节能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国电环境保护研究院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催化剂有限公司、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特许经营分公司。
起草人:本文件主要
起草人::孔凡海、石丽娜、宋玉宝、方勇、刘红辉、庄柯、张杨、马利君、宋宁、王乐乐、鲍强、吴其荣、解晓斌、姚杰、冯前伟、曲迪、王羽。
本文件规定了火电厂烟气脱硝技术选择、设备配置、主要参数设计、监测与控制、性能考核及运行维护等方面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火电厂燃煤锅炉的烟气脱硝装置,燃气、燃油等锅炉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