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水堆核电厂用不锈钢 第1部分:1、2、3级奥氏体不锈钢锻件 (NB/T 20007.1-2021) 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行业分类所属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起草单位: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中国一重天津重型装备工程研究有限公司、中国一重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电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东方电气(广州)重型机器有限公司、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和二重(德阳)重型装备有限公司
起草人:李辉、杨义忠、王弘昶、高扬、王晰、李家驹、任利国、夏侯俊招、张娟、 马姝丽、颜达鹏、汤臣杭、冯敬
本文件规定了压水堆核电厂1级、2级、3级奥氏体不锈钢锻件的制造、检验和验收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压水堆核电厂1级、2级、3级单件质量不大于10 t的奥氏体不锈钢锻件。 本文件不适用于压水堆核电厂2级、3级管板及堆内构件堆芯支承板和上支承板用锻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