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厂运行许可证延续 第 1 部分:老化管理审查对象筛选及时限老化分析识别 (NB/T 20512.1-2023) 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行业分类所属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起草单位: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 核动力运行研究所、 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起草人:姜赫、陶钧、桂春、李仲勋、吕云鹤、孔德萍、尚宪和、张锋、张益舟、黄红科、龚嶷、陈志林、石秀强、施少波、史芳杰、韩镇辉、张江涛、李志华、曹国畅、赵传礼、栾兴峰、陶革、高轩、王春辉、方奎元
适用于核电厂运行许可证有效期限延续的安全评估活动,其他核设施可参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