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无人机系统数据链通用要求 (HB 8735-2023)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行业分类所属制造业。
起草单位: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四研究所;广东省标准化研究院;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西安爱生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天津飞眼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国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卓翼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科卫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航大汉来(天津)航空技术有限公司
起草人:高红涛;王佳胜;胡应东;唐瑭;舒振杰;黄继雄;曹辉;车嘉兴;尹宾宾;张文宇;刘睿;谢子萦;刘俍;任雪峰;丁红亮;张飞;张泽京;高绍楠;王久元;胡媛彦;乔雷章
本文件规定了民用无人机系统数据链的一般要求、详细要求,以及其验证试验、标识、包装、运输和存储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民用无人机系统数据链的设计与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