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大件运输规范 (DL/T 1071-2023) 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行业分类所属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起草单位: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科技开发服务中心、南方电网超高压输电公司、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中电国际货运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中特物流有限公司、广东粤电新会发电有限公司、中国外运大件物流有限公司、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流通协会、东方电气大件物流有限公司、新疆金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四川东方物流集团有限公司、葛洲坝集团物流有限公司、国家核电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起草人:本文件主要
起草人::杨永东、朱香山、李沛泽、许健洲、蔡伟龙、陈文俊、张柯、杨志栋、佟明、魏明明、张旭、肖健、李兴举、郑艳召、熊玉峰、王馨艺、吉磊、蒋小广、高健、郭立新、郝厚森、王涛、黄楠、史春雨、王文磊、李亚斌、易景萍、魏荣华、屈晓焱、杜明、刘志弘。
本文件规定了电力大件运输的分级、承运企业的基本要求、项目组织机构职责、运输作业流程,以及输变电设备、风力发电机组、水力发电机组、火力发电机组及核电机组大件设备的运输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电力大件的公路、水路、铁路运输方式以及多式联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