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速无人系统导航定位通用指标及测试方法 (YD/T 4182-2023)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行业分类所属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起草单位: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上海交通大学、上海西虹桥导航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北斗导航创新研究院、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拓攻机器人有限公司、西北工业大学、上海华东电信研究院、北京东方计量测试研究所。
起草人:裴凌、郁文贤、刘海春、赵澎、刘亚东、符强、刘硕、陈诗军、张裕、尹亮亮、薛仁魁。
本文件规定了用于低速无人系统导航定位通用的指标项目,包括定位测量、环境感知、规划控制,以及指标项目对应的试验条件、测试方法。本文件适用但不限于采用激光导航定位、无线导航定位、视觉导航定位、红外线导航定位、超声波导航定位、全球卫星导航定位等导航定位技术的低速无人系统客观技术指标测量。注:本文件定义的无人系统低速为其地面工作速度不超过30km/h,空中最大平飞速度不超过54km/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