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G语音业务总体技术要求 (YD/T 4286-2023)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行业分类所属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起草单位: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爱立信(中国)通信有限公司 、上海诺基亚贝尔股份有限公司、大唐电信科技产业集团(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中国普天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高通无线通信技术(中国)有限公司、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博鼎实华(北京)技术有限公司、金砖国家未来网络研究院(中国·深圳)。
起草人:王海梅、张晶、王信龙、梁爽、方海鹏、吴凤伟、李晓华、任驰、张科峰、徐鹂、钟橙、王荣、谢沛荣、姜永、李星。
本文件规定了基于独立部署架构的5G系统支持音视频、短消息类业务的语音架构,包括基于NR和EPS回落两种方式,规定了其业务技术要求以及业务流程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基于独立部署架构的5G移动通信系统音视频和短消息类业务功能的研发和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