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数据服务平台 第1部分:总体要求 (YD/T 3758.1-2023)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行业分类所属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起草单位: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起草人:魏凯、刘寒、姜春宇、徐乐西、董润莎、杨疆、王涛、程新洲、周峰、李慧、杨嘉诚。
本文件规定了电信数据服务平台的技术要求,包括数据的范围、类型、采集、处理、应用场景和服务型数等内容,规定了相关管理要求,包扩数据管理、数据归属、主要流程、认证授权、范文控制、监控统计、应急处理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