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直流电源系统保护电器选用与试验导则 (DL/T 2602-2023) 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行业分类所属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起草单位:本文件起草单位: 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张家口供电公司、河北创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人民电器厂有限公司、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滨海供电分公司、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检修分公司、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南方电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国网上海市电力有限公司检修分公司、上海电气输配电试验中心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广州市仟顺电子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中能国研(北京)电力科学研究院、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哈尔滨供电公司、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珠海供电局、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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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人::李秉宇,杜旭浩,苗俊杰,赵梦欣,王洪,王雪楠,王浩彬,张振乾,李晶,王凤仁,杨忠亮,苗树国,吴志琪,赵应春,董汉彬,陶文彪,刘芹,戴春怡,孔祥军,赵军,陈忠,徐玉凤,田孝华,童杭伟,赵文庆,李宽,刘斌,王志华,徐磊。
本文件规定了电力直流电源系统用保护电器的术语和定义、选用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采用阀控式铅酸蓄电池组(串联安装式)的直流电源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