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水堆核电厂常规岛压力管道监督管理导则 (NB/T 11234-2023) 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行业分类所属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起草单位:本文件起草单位:山东核电有限公司、国核电站运行服务技术有限公司、中广核核电运营有限公司、江苏核电有限公司、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起草人:本文件主要
起草人::刘非,魏盛辉,张鲁山,付忠明,丁洪峰,王浩,崔涛,郑会,卢立刚,石秀强,秦金光。
本文件规定了压水堆核电厂常规岛(以下简称常规岛)压力管道监督管理范围、监督管理体系、监督管理方式、日常巡检、压力管道定期检查、支承定期检查、安全阀和仪表定期校验检定以及管理优化。本文件适用于压水堆核电厂常规岛,电厂辅助设施区域管道的监督管理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