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企业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评价指标 (YD/T 4329-2023)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行业分类所属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起草单位: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阿里巴巴(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抖音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北京东方通网信科技有限公司。
起草人:常雯、周帅、王卉婷、王玉环、王栩晨、白晓媛、彭骏涛,谢虹燕、落红卫、王昕、孙永昊、郭建领、姚翠、姚一楠、倪平、武杨、季刚、祖岩岩、彭雪娜、付艳艳、崔婷婷。
本文件确定了互联网企业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原则、评价指标选取原则、评价对象及评价指标体系和指标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