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备份一体机技术要求 (YD/T 4412-2023)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行业分类所属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起草单位: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交通大学、成都超算中心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新华三技术有限公司、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冯轶、李洁、周丹媛、郭亮、赵继壮、王娟、谢丽娜、权伟、郑亮、柴华、陆钢、赵丽丽、池海清、孟凡辉、万晓兰、李辉、张凯、陈朔、宋桂霞。
本文件规定了数据备份一体机的系统架构以及功能、可靠性、稳定性、可扩展性、操作维护、接口等方面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