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信物联网云平台能力评估方法 第1部分:通用要求 (YD/T 4404.1-2023)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行业分类所属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起草单位: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浪潮云信息技术股份公司、华云数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宽带技术及应用工程研究中心、北京邮电大学、西安邮电大学。
起草人:栗蔚、徐恩庆、董恩然、李昂、罗欧、肖扬、胡杰、贾冠一、王峰、吕华章、高巍、莫若、蒋晓、张宇、张瑜、王永霞、王岳、张敏、吴涛、宁岩、孙耀华、彭木根、张勇。
本文件适用于使用物联网云平台提供的云服务的用户考察物联网云平台运营者的综合服务能力,也适用于物联网云平台运营者参考建设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