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服务商用户数据处理合约参考框架 (YD/T 4407-2023)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行业分类所属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起草单位: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蓝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起草人:栗蔚、郭雪、武倩聿、段晓蓉、康和、陈澍。
本文件适用于承诺具有数据保护能力的云服务提供者、云服务合作者等,可以应用于云服务提供者与云服务客户之间,以规范云服务提供者对用户数据处理的承诺内容,保障用户信息安全;也可以应用于云服务商与云服务合作者之间,以划分数据处理过程中用户数据保护的相关职责,保障云服务数据处理全流程的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