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医用防护用品安全项目技术规范 第4部分:防护服 (SN/T 5619.4-2023) 主管部门为海关总署,行业分类所属制造业。
起草单位:上海海关、武汉致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
起草人:刘芳、杨娟、沈润华 等
进出口医用防护用品安全项目技术规范 第4部分:防护服 (SN/T 5619.4-2023) 主管部门为海关总署,行业分类所属制造业。
起草单位:上海海关、武汉致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
起草人:刘芳、杨娟、沈润华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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