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机动车回用件鉴定及分类 (SB/T 11237-2023) 主管部门为商务部,行业分类所属批发和零售业。
起草单位: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广东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兴原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风鸿泰汽车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广西嘉禾润再制造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格林美(武汉)城市矿山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天津新能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起草人:余海军、张学梅、魏琼、明帮来、张坤、吴毓新、潘永刚、张莹、李鹏、王敬超、甄琦、李瑛、张宇平、敖秀奕
本文件适用于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或从事回用件收集、销售的企业开展汽车类和摩托车类回用件的鉴定及分类活动。其他机动车类回用件参考使用。本文件不适用于回用件质量的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