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交互式服务安全管理要求 第10部分:互联网约车服务 (GA 1277.10-2023) 主管部门为公安部,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江苏省公安厅网络安全保卫总队、北京网络行业协会、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杭州优行科技有限公司
起草人:蒋文合、卢雪娜、宋诗琴、高巍、杨红卫、贺滢睿、王慧元、宋励、程文静、张舒展
本文件规定了互联网约车服务安全管理要求,适用于互联网交互式服务提供商落实互联网约车服务安全保护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互联网交互式服务安全管理要求 第10部分:互联网约车服务 (GA 1277.10-2023) 主管部门为公安部,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江苏省公安厅网络安全保卫总队、北京网络行业协会、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杭州优行科技有限公司
起草人:蒋文合、卢雪娜、宋诗琴、高巍、杨红卫、贺滢睿、王慧元、宋励、程文静、张舒展
本文件规定了互联网约车服务安全管理要求,适用于互联网交互式服务提供商落实互联网约车服务安全保护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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