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调度运行管理规范 第2部分:海上风电 (NB/T 31047.2-2022) 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行业分类所属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起草单位: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南方电网数字电网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调度控制中心。
起草人:本文件主要
起草人::王皓怀、马溪原、刘显茁、谢平平、邓韦斯、杨银国、管益斌、于海洋、周长城、伍双喜、杨铎烔、于珍、俞靖一、漆炜之、陈炎森、陈明媛、卓毅鑫、陆秋瑜、张子昊、霍雪松、张凡。
本文件规定了电网调度机构和并网运行海上风电场的并网管理、调试管理、运行调度管理、发电计划管理、检修管理、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管理、通信运行管理以及调度自动化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通过35 kV及以上电压等级输电线路并网运行的海上风电场,通过其他电压等级并网运行的海上风电场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