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线数字电视音视频技术质量要求和测量方法 (GY/T 375-2023) 主管部门为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行业分类所属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起草单位: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科学研究院、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监管中心、北京理工大学、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华数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东方有线网络有限公司、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广电四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广电山东网络有限公司、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广播电视局514台、青岛西发广电传媒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蓝拓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飞思达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德普达科技(无锡)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上海海思技术有限公司、德科仕通信(上海)有限公司
起草人:朱里越、欧阳峰、郭晓强、姜昊、汤新坤、李洋、姜峰、胡晗、陈森、董原、贺飞、张卫、魏小彬、王明敏、宋旭翃、陈宝霞、庄传伟、钱占飞、徐蓓、孙歆宗、林武呈、谭乐、刘小平、赵斌、黄平、徐洪亮、杨茜泽、高金龙、王振强、刘伟鹏、薛俊龙、姜耘杰、陈溟、周元良、郭忠武、殷松迁、赵功臣、郑严、唐锐、马学嘉、侯启鹏、邹平、苏伟、姚亚群、宁耀东、吴雪波
本文件规定了有线数字电视系统的音视频格式,以及传输信道、码流、主观评估等技术质量要求和测量方法。本文件适用于广播电视机构对于有线数字电视从信源编码到接收终端各环节音视频质量的测量,并适用于系统的规划设计和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