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反恐怖防范要求 (GA 1804-2022) 主管部门为公安部,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应急管理部危化监管一司、公安部反恐怖局、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应急管理部化学品登记中心、上海德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上海广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郭帅、翟良云、王奔、吴祥星、周凯、张宗远、杨玉波、袁纪武、刘艳萍、郭秀云、刘晓新、王雷、聂蓉、王家盛、李磊、张旭旭
本文件规定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反恐怖防范重点目标和重点部位、重点目标等级和防范级别、总体防范要求、常态三级防范要求、常态二级防范要求、常态一级防范要求、非常态防范要求和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反恐怖防范工作与管理。